34.第34章

作者:白白白菜心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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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大绿江的我是最可爱的哟

    盛槿从电脑前抬起头,揉了揉微涩的双眼,然后走到茶水间,举起杯子,看向窗外刺眼的阳光,思绪不禁流转。

    三个月前,她还坐在巴黎的高级写字楼里,伸手便可以触摸到巴黎的繁华与奢靡,拥有着令人羡慕的好工作,向着生活在国外的大多数华人一样,努力的申请外国国籍.

    可是当那张她一直渴求的粉红色的卡片就要落到她的手里的时候,没有想象中的激动,只是好像有一种任务完成,突然感到心里空落落的,像是缺了一大块。

    估计是在电脑前太久了,头越来越晕,刚才工作太投入了没有察觉到,盛槿伸出手揉了揉。

    “盛槿姐你没事吧。”问话的是一个清秀的女孩,叫叶细细,不过在盛槿看来,她人跟名字正好相反。可是为人爽朗又热情,再让她适应新的工作地方帮了她很多忙,是一个称职的好秘书。

    “对了,盛槿姐,我悄悄告诉你,”叶细细凑过头来,“刚才叶总的秘书过来跟我说今天的你需要出席一个饭局,SJ每年跟意大利有很大的生意往来,因为利润可观,所以几乎A城所有的翻译所都想抢这个蛋糕,所以姐姐,我们的美好生活全都靠你了”

    中午时茶水间的人来人往,再加上叶细细的声音不算小,听到叶细细的话的人都惊讶的转过头来,叶氏翻译谈合作的时候不带新人,这是公司成立以来的规矩。

    原本盛槿一进来就坐上了一级同传的职位,这下老板又点名叫她去参加饭局,原本就带有有色眼镜看她的人看她的目光更是不善。

    盛槿这下头更痛了,本来这公司的人就不怎么服自己,老板又明晃晃的给自己拉仇恨,盛槿不相信这个跟在旁边欢呼的叶细细没有关系。

    在国外生活了很多年,盛槿本就很不习惯国内的这种风俗,要是在国外早就推的一干二净了,可是是在国内,更何况发话的是她的顶头上司,而且他又是把自己招进来的人,怎么说这个人情也要还。

    在这犹豫的状况下,傻乎乎的被叶细细带着走。等她回过神的时候都已经把自己的家门爆出来了,只能认命的答应。

    盛槿刚走下楼,就看到叶细细与一个叶程江倚在车旁,盛槿连忙加快脚步。“不好意思,让你们久等了。”其实不晚,他们约的是6点,盛槿5点30就到了楼下。

    “是我们早到了。”叶程江答,刚要张嘴说什么,就被叶细细打断了。

    “盛姐姐,你今天真漂亮,那么简单地样式都被你穿出不同的风味来。”叶细细一脸羡慕。

    盛槿笑了一下,道你也可以的,然后看了她身上的衣服,说“你身上的这个绿色的裙子,很清新,但是围脖的蕾丝太窄,把你的上身的不足都显露出来了,倒不如把蕾丝拆掉,再换个发型,这样会显得更好看一些。”盛槿在法国生活多年,法国的浪漫时尚气息不说学了满分,至少也是优秀水平的。

    “我早跟你说了,还不信。”叶程江插话

    叶细细:“叶程江,谁跟你说话了,我跟我盛姐说话呢,有你说话的份吗,小心我揍你。”然后按着手指,发出咯咯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姑奶奶我怕你了还不成吗”叶程江求饶。

    “这还差不多”叶细细哼了一声。盛槿也跟着笑起来,这样的兄妹的相处方式真好。

    叶程江透过车内的镜子看到车内正和妹妹相谈甚欢的女人,只见她穿着得体的白色长裙,漂亮又不显得暴露,然后头发全都被挽起来,露出细长的脖子和精巧的下巴。

    不知道细细跟她说了什么,她的嘴角微微翘起,漂亮的丹凤眼越发妩媚,眼睛亮晶晶的像发光的宝石,引人入胜,像一只高贵的北极狐。

    叶程江不由得看痴了。

    呵,真是漂亮。

    到了盛世后,时间还很早,叶细细嘴上说着不在意自己的衣服,可是后来还是缠着叶程江去买新的衣服。盛槿不想过去,面对小妹的要求,叶程江不忍拒绝,只能把盛槿托给别人照顾,然后带着叶细细去买衣服。

    盛槿进去后,发现公司的宋青也来了。对她颔首表示打招呼,然后就坐在那个一起进来的人旁边。盛槿环顾了一下发现过来的翻译所不止一个,看来是没那么轻易地把合约拿到手的。

    盛槿一行人等了好久,对方公司的人才现身,然后说了几句抱歉的话,脸上没有丝毫歉意。

    而且还不是这个合作的负责人。随着介绍的时候,那个经理的手就开始往她的身上凑,都被盛槿不着痕迹的躲开了,经理见了也没再往她身上凑。

    然后宋青走了上来,敬酒。祝酒词说得很是漂亮,滴水不漏,先把对方捧高再慢慢地推销自已,诉说自己的优势,一刚一柔。盛槿自认自己达不到她的水平。

    但对方还是不紧不慢地把话题扯开,什么都聊,就是不涉及到双方合作的事情。差点就被他骗了,盛槿想,大公司的人都善于打太极,坐到高位的的人都是有两把刷子的。

    饭桌上都是一贯的无聊,男人聊车子,房价,股票,女人。而女人聊化妆品,美容,孩子,男人。话很多,场子冷不了,却迟迟扯不到正题。

    叶程江带着细细回来。聚会也进入了高|潮。

    花瓶,盛槿想,就是自己今天所扮演的角色。

    盛槿突然有点厌倦这种场合。于是找了个借口,去外面抽根烟。

    盛槿以前经常在闲暇的时候想过洛亦航,前男友,也是自己这些年最想的一个人。

    想象他们见面不相识的场景,像她以前的很多好朋友一样,因为不善言谈,还有距离的阻隔,许久不常联系,于是他们渐渐的有了新的朋友,然后就与之成为熟悉的陌生人,一开口就是令人心酸的客套话。

    下面是一段劳动法,还是熟悉的配方。

    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调整劳动关系,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,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,根据宪法,制定本法。

    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、个体经济组织(以下统称用人单位)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,适用本法。

    国家机关、事业组织、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,依照本法执行。

    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、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、休息休假的权利、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、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、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、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。

    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,提高职业技能,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,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。

    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,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。

    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,促进劳动就业,发展职业教育,制定劳动标准,调节社会收入,完善社会保险,协调劳动关系,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。

    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,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,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、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,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。

    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。

    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。

    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,通过职工大会、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,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。

    第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。

   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。

    第二章促进就业

    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,创造就业条件,扩大就业机会。

    国家鼓励企业、事业组织、社会团体在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,增加就业。

    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。

    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,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,提供就业服务。

    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,不因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。

    第十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。在录用职工时,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,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。

    第十四条残疾人、少数民族人员、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,法律、法规有特别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    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。

    文艺、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,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,履行审批手续,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。

    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

    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、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。

    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。

    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,应当遵循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原则,不得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

    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,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。

    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:

    (一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;

    (二)采取欺诈、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。

    无效的劳动合同,从订立的时候起,就没有法律约束力。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,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,其余部分仍然有效。

    劳动合同的无效,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。

    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,并具备以下条款:

    (一)劳动合同期限;

    (二)工作内容;

    (三)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;

    (四)劳动报酬;